1.外觀專利保護期由10年延長至15年
2022年3月30日,國家發展改革委、財政部發布通知,外觀設計專利權期限由10年延長為15年,指定進入我國的外觀設計國際申請及國際注冊續展,相關申請人應繳納單獨指定費,該政策改動由今年5月5日起執行。
外觀設計專利第11-15年年費標準為每年3000元。單獨指定費標準為:第一期(1-5年)4100元,第二期(6-10年)7600元,第三期(11-15年)15000元。
因《專利法實施細則》尚在修改過程中,為保障修改后專利法的施行,國知局制定了《關于施行修改后專利法的相關審查業務處理暫行辦法》自2021年6月1日起施行。
其中第十條規定:申請日為2021年5月31日(含該日)之前的外觀設計專利權的保護期限為十年,自申請日起算。
2.專利保護期延長相關解讀:
我國外觀設計專利申請審查流程采用的是初步審查,也就是不用進行實質審查,以前外觀專利和實用新型專利一樣,保護期限都是10年。2020年10月17日,關于修改專利法的決定經全國人大常委會表決通過。修改后的專利法自2021年6月1日起施行,這是我國現行專利法迄今為此的第四修改,修改后的外觀設計專利保護期限從10年延長至15年。
我國現行專利法于1985年施行,曾分別于1992年、2000年、2008年進行過三次修正,對鼓勵和保護發明創造、促進創新發揮了重要作用。
除了外觀專利有效期變了,專利法修改還有哪些改變呢?對于新修改的外觀設計專利體現在以下兩個方面:
01關于定義方面的修改
修改前:外觀設計,是指對產品的形狀、圖案或者其結合以及色彩與形狀、圖案的結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適于工業應用的新設計。
修改后:外觀設計,是指對產品的整體或者局部的形狀、圖案或者其結合以及色彩與形狀、圖案的結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適于工業應用的新設計。
02關于保護期限方面的修改
修改前:發明專利權的期限為二十年,實用新型專利權和外觀設計專利權的期限為十年,均自申請日起計算。
修改后:發明專利權的期限為二十年,實用新型專利權的期限為十年,外觀設計專利權的期限為十五年,均自申請日起計算。
外觀專利申請保護期延長至15年,保護期的延長更好的保護了專利人的合法利益,也為專利保護貢獻了一份力量。本次修改是專利法歷經的第四次修改,也是我國專利制度發展史上的一個新的里程碑。